医德医风建设承诺服务书
为了全面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,不断提高医院服务质量,保证患者及时、顺利、安全、有效就医,东港市中医院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:
一、认真执行有关药品价格政策,确保药品质量。如有质量问题,给予直接责任者党纪、政纪处分,并奖励投诉人100元。
二、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。如发现搭车检查和搭车开药,处当事人该金额10倍罚款,并奖励投诉人100元。
三、严禁工作人员私自收费,如有投诉,查实后,当事人自动下岗,并处以该金额10倍罚款,并奖励投诉人200元。
四、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。如有投诉,查实后,扣发当事人工资总额的20%。
五、坚持首诊责任制。不许借故推诿病人。如有违背,扣发当事人工资总额的20%。
六、坚持首问负责制。工作人员服务要热情,语言要文明,杜绝生、冷、硬、顶现象。如有违背,扣发当事人工资总额的20%。
七、及时、准确报告检查结果。急诊检查生化项目2小时内出结果,血尿常规30分钟出结果。平诊当天报告结果;急诊放射线30分钟内报告结果,平诊4小时报告结果。如有违背,扣发当事人工资总额的20%,特殊检查例外。
八、杜绝收受“红包” 。如有举报,查实后,除退回“红包”外,处当事人下岗处理并降级使用一年,罚款100元,并奖励投诉人100元。
九、患者出院后的剩余药品要如数退还。如有违背。除退还全部药品(或药款)外,处当事人该金额10倍罚款。
十、凡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,取消年终评优、评先资格。
为了维护患者利益,确保承诺制服务的贯彻落实,我们将认真做好投诉接待工作。
欢迎您监督、检查、指导我们的工作
投诉办公室设在医院门诊三楼综合办
投诉电话:0415-7122307 0415-7186056
党总支书记、院长:王仁阳 副书记:王国英 副院长:徐福春 宋乐官 原佐全 秦立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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